編輯/鄭淳晉律師/蔡鈞如律師/陳柏帆法務
律師偵查中的在場權
刑事案件偵查中,不管是派出所、調查局還是地檢署,執法人員都會告知受詢問、訊問者有權利找律師陪同,因為這是刑事訴訟法第245條第2項前段的規定。
律師陪我作筆錄,有什麼好處?
如果不是職業罪犯,進入派出所、調查局還是地檢署難免都有點緊張,所以找律師陪同進去作筆錄,除了心理上可以避免過度緊張外,在作筆錄之前,也可以跟律師討論,沙盤推演一下應對策略。另外,接受詢問、訊問時,司法警察或是檢察官下一步是否發動跟強硬的強制處分,如檢察官當庭出示已獲得之搜索票進行搜索扣押,或是曉諭當庭逮捕並聲請羈押,這些都不一定,所以如果製作筆錄前,先行與律師討論過,並委請律師陪同,可以讓自己不要太緊張地陳述。
律師協助筆錄的結論
刑事案件在法院審理時,最初的講法,往往會是被仔細檢視的重點,所以如果能先行跟律師討論,對自己的權益會比較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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