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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頂樓加蓋違建,有犯法嗎?

編輯/鄭淳晉律師/蔡鈞如律師/陳柏帆法務

  1. 竊占罪的意義

大家熟知的竊盜罪,其實指得就是「偷東西」這個行為要受處罰的罪名,但其實法律上,還有針對「私自占用」這種行為來處罰的種類,就是「竊占罪」。簡單來說,竊盜罪是針對「動產」,竊占罪則是針對「不動產」。私自占用別人不動產(如土地、房屋)的人,依據法律,會被論以竊佔罪的罪名。

  1. 頂樓是誰的?

頂樓是大家的。現代公寓大廈有別於傳統透天厝,每層樓每一戶都是不同人居住,而頂樓,如果沒有特別約定,當然也是整棟大樓住戶共有,絕對不會是最高樓層的可以單獨享有的建築範圍。所以如果有任何一個人(不管是社區內的人還是社區外的人)未經全體住戶同意,自行在頂樓加蓋,將頂樓占為己有,其實就會有很大的機會成立竊占罪。

  1. 結論

大樓的頂樓,還是住戶大家坐下來談好怎麼使用、管理,才是正軌。在全體住戶同意,或是社區區分所有權人會議開會通過前,最好不要私自加蓋頂樓,不然有可能就會變成犯罪行為,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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