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常明國際法律事務所/鄭淳晉律師/蔡鈞如律師/陳柏帆法務
臺灣近年來因為詐騙案件眾多,詐騙案件內的分工組織如「機房」、「水房」等名詞,均時有所聞。本篇將介紹何謂「水房」,與參與水房工作可能會有的法律責任。
什麼是水房?
詐騙集團騙來的錢,因為是贓款,所以必須要透由各種洗錢管道將贓款「洗」乾淨,藉此掩飾犯罪所得。詐騙案件中俗稱的「水房」,指得就是詐騙集團專門用來進行洗錢的地點。可能會設在日租套房、民宿或新建且無人入住的豪宅;此外,有洗錢需求的款項不限於詐騙所得,博奕、地下匯兌或其他非法所得都會有開設水房或與水房合作的需求。
現行法律
依我國現行法律,詐騙案件中,「水房」的成員可能觸犯的法條為刑法第339條之4第1項第2、3款的加重詐欺罪(法定刑1至7年)、洗錢防制法第14條與第2條之一般洗錢罪(法定刑7年以下)與組織犯罪條例第3條第1項本文後段的參與犯罪組織罪(法定刑6個月至5年)。但如果參與水房程度較深,或是在水房中具有主導之地位,此時亦有可能遭到論處組織犯罪條例第3條第1項本文前段的「發起、主持、操縱或指揮犯罪組織罪」,刑期範圍為3年至10年,屬重罪。
關鍵因素
詐欺「水房」相關案件中,有下列因素將影響是否成罪:
- 行為人資金流動的情形是否可疑。
- 行為人轉出或收受資金的原因能否合理說明。
- 行為人平時職業與工作情況能否合理說明。
- 行為人就自己日常收入來源、消費金額能否合理說明,在與上述(三)相互對照下,是否合理。
- 綜上所述,於遭遇詐騙案件或遭列為「水房」成員相關法律問題時,或可參酌上述重點作為個人評估案件走向的依據。但若仍有其餘疑問,仍以諮詢專業律師的建議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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