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黃宣瑀律師/蔡鈞如律師/張凱博助理
根據113年的運作報告顯示,國民法官制度已經逐漸步入正軌,展現出高度的公正性。數據指出,目前選出的國民法官來自各行各業,組成非常多元,能有效代表社會大眾的聲音,更重要的是,多數國民法官在法庭上都能暢所欲言,確保判決能反映出大眾對於案件的直覺與正義感,而非僅由法官單獨決定。
然而,國民法官制度在執行上也遇到一些現實難題。首先是程序效率問題,由於法官、檢察官與律師在整理證據或安排專業鑑定時容易產生分歧,加上鑑定人力有限,導致部分案件的準備時間過於冗長。此外,審理過程中難免接觸到血腥或暴力等「刺激性證據」,不少國民法官反映心理負擔沈重,這顯示法院未來需要提供較為緩和的方式,以降低心理負擔。在量刑方面,目前觀察到檢察官的意見對最終刑度仍有較大的影響力,各地法院在篩選案件的標準上也還需要進一步統一。
即便有這些磨合期的挑戰,國民法官制度仍將於115年進入第二階段,屆時包括重大的貪污案、殺人未遂等刑期更重的案件都會納入審理範疇。為了迎接更高難度的案件,司法院正透過模擬法庭與教育訓練,持續優化法官與民眾之間的溝通,確保這項制度能讓台灣的法律審判兼具專業與民意。
※參考第2291期司法周刊之「司法院公布113年度國民法官制度成效報告 穩健啟動第2階段整備」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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