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鄭淳晉律師/蔡鈞如律師/陳奕璇秘書
強制執行程序會因為我提民事訴訟而停下來嗎?
答案是:「不會」,因為強制執行程序整個法律的設計就是債權人地位高於債務人,這是國家為了落實民事債權的實現設立的規定,所以不會因為債務人另外提起民事訴訟而暫停強制執行程序。
「聲請停止執行」是什麼意思?
要讓已經發動的強制執行程序停下來,法律的的規定是要專門寫一份「聲請停止執行狀」來聲請停止執行,才有機會達到這個目的;法院則會審核聲請是否有理由,在多數時候會命聲請人提出擔保金,擔保金必須繳給法院,才能停止執行,而在日後聲請人民事訴訟勝訴確定時,才有機會拿回這筆擔保金。
結論
如果不希望被繼續進行強制執行程序,記得務必聲請停止執行,尤其現在俗稱「地面師」詐騙手法盛行,透由本票裁定與實行抵押權來獲得詐騙所得之詐騙集團所在多有,如果確實是詐欺犯罪被害人,有機會讓法院適用負擔較小的擔保金來停止執行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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