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鄭淳晉律師/蔡鈞如律師/陳奕璇秘書
強制調解與聲請調解
「強制調解」指得是法律規定,在法院正式審理前,一定要調解的情形;「聲請調解」則是指當事人自行跟法院聲請安排在法院的調解,法律沒有規定一定要進行調解的情形。
法院為何排調解?
在家事案件或是民事訴訟法規定特定類型之案件(如50萬以下的財產訴訟),法律的規定都是「強制調解」,也就是說如果自行提告,法院還是會安排調解喔。
結論
如果法院安排調解,但其實想直接提告而沒有調解的意願,可以直接寫一份書狀跟法院表達沒有調解意願,不建議無故未到,這樣可能會對法院產生不好的印象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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