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莊汶樺律師/蔡鈞如律師/陳柏帆法務
小泓酒駕載著女友發生車禍撞傷他人,趕緊與女友對換位置,並由女友頂替駕駛身分,女友行為有何刑事責任?
- 首先,依刑法第164條:「藏匿犯人或依法逮捕、拘禁之脫逃人或使之隱避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金。意圖犯前項之罪而頂替者,亦同。」,可知刑法處罰意圖藏匿犯人或依法逮捕拘禁之脫逃人或使之隱避而頂替之行為。
- 所以酒駕小泓撞傷人後,女友頂替真正之觸犯公共危險暨過失傷害罪之小泓駕駛身分,將增加國家偵查成本、影響真實,故女友的行為該當刑法第164條第2項的頂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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