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答
1. 請問委任律師,會有哪些服務呢?
如果是委任律師進行訴訟通常包含:
- 法院(檢察署)開庭(遵照院檢通知)。
- 撰寫書狀,視案件進行需要撰擬。
- 開會討論與當事人溝通,視案件需要安排。
- 提供資料,兩造書狀、開庭筆錄。
- 解說判決,說明判決的認定與結果。
2.請問律師一般如何收費?
3.請問我的案子勝訴機率有多少?
4. 請問委任的律師費可以要求對方負擔嗎?
5.案件可否約定後酬或是後付?
6. 案件若中途因和解或其他事由結束是否可以要求退費?
7. 請問什麼時候會判決呢?
8. 我已經委任律師了,我還需要做些什麼嗎?
9. 存證信函的作用是什麼?
10.想告民事案件,可以選擇
11. 單純請求金錢,您可考慮先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
12. 上訴第三審之限制
13.除了律師費以外是不是還要付裁判費?
14.法院來文通知補正資料如何辦理?
15.打官司好累,還有別的辦法解決問題嗎?
16.我的案子結束了,要如何拿到錢?
17.我想提告,首先要注意什麼?
18.我的兒子被抓了,我可以幫他找律師嗎?
19.我被檢調通知作筆錄,我該找律師嗎?
20.我想請求賠償,有沒有省裁判費的方法?
21.我因為求職/投資/感情詐騙,提供帳戶及密碼被檢調通知了
有辦法可以爭取不起訴或無罪嗎?
有辦法可以爭取不起訴或無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