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輯/黃宣瑀律師/蔡鈞如律師/陳柏帆法務
網路購物過程中,有時消費者會遇到想取消訂單或不取貨的情況,此時若不取貨,會有什麼法律責任嗎?這取決於不同的商品種類及購買情況,可能會有所不同,以下逐一說明。
1. 一般商品可以不取貨
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如果在網路上購買的是一般商品,是享有7天猶豫期的,換言之,無論商品是否有瑕疵,原則上在收到商品7天內都可以通知賣家解約退貨,無需支付任何額外費用。
即便有許多店家會於網頁標示「下單後不可取消」等警語,但根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5項規定,這些牴觸前述7天猶豫期的約定仍然是無效的。
2. 客製化商品不能隨意取消訂單
然而須特別留意,若購買商品是客製化商品(例如刻上名字的戒指)或生鮮商品,則無法享有7天無條件退貨的權利。這些商品屬於消費者保護法中的特殊商品,原則上一旦下訂,就不能隨意取消訂單或不取貨,否則賣家若有損失,可依約求償。
總結來說,一般商品在網路購物後,消費者通常享有7天的猶豫期,可以在商品未送達或收到商品後的7天內通知賣家解約並退貨;然而,若是客製化商品或生鮮商品等特殊商品,則無法隨意取消訂單,否則可能面臨求償責任。
如果遇到問題,消費者可以根據法律保障自己的權益,不必受到不合理規定的困擾。
※參考來源:台北市政府法務局消保網「網購下單後可以不取貨嗎?會不會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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