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陳柏帆主任於2013年自金融研訓院債權委外催收人員業務訓練班受訓結業,取得專業人員資格後,為銀行代庭追還款項,負責消費金融借貸案件。再陸續於法律事務所服務,主辦強制執行層面及拋棄繼承的問題,熟稔專業法律事務所營運流程、管理及程序要求,目前為常明法律事務所強制執行組主辦人員,並參與訴訟程序管理等,協助進行訴訟可行性評估、契約審閱等規劃。
學經歷
國立臺北大學法學士
債權委外催收人員業務訓練班
律師事務所秘書
銀行代庭法務
債權委外催收人員業務訓練班
律師事務所秘書
銀行代庭法務
專業領域
強制執行/拋棄繼承/合約審閱